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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1-05-16 15:45:48 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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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为进一步推动本局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特制定《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7日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度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为督促本局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和《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2021年度执法检查。为确保执法检查取得实效,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局成立2021年度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倪佳慧同志任组长,分管局长施同志任副组长,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注册许可、公平交易科、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质量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负责人为成员。

    政策法规科负责拟定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协调和实施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科室负责实施本业务领域的执法检查工作。

    二、检查对象

    相关业务科室、各市场监管所、执法大队

    三、检查方式及内容

    本年度执法检查工作采用专项执法检查、执法评议考核、执法案卷评查和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评价四种方式。

    (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专项执法检查

    公平交易科、政策法规科通过行政处罚案卷抽查和行政处罚信息数据查询等方式,对《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执法评议考核

    公平交易科组织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的评议考核;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组织“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的评议考核;质量管理科组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情况的评议考核。

    (三)执法案卷评查

    执法案卷的评查采取集中组织阅卷的形式。由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科室抽取一定数量的案卷,根据评分标准评定。

    1.许可案卷评查:注册许可科组织开展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含酒类商品经营)许可、工业产品生产(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案卷评查;

    2.处罚案卷评查: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质量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分别组织开展广告、产品质量和检验检测机构、特种设备处罚案卷评查;

    3.其他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公室、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分别组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卷评查、食品生产监督检查档案评查和特殊食品生产监督检查档案评查。

    (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评价

    政策法规科通过查看资料和案卷等方式,对检查对象法治建设总体情况进行评价。对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情况开展检查。

    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监督管理分别根据市药品监管局、市知识产权局要求开展本年度执法检查工作。

    四、工作安排

    本年度执法检查工作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开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专项执法检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情况评议考核、食品经营(含酒类商品经营)许可案卷评查、工业产品生产(含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案卷评查、产品质量处罚案卷评查、特种设备处罚案卷评查等六项执法检查。第二批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评议考核、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情况评议考核、食品生产许可案卷评查、广告处罚案卷评查、检验检测机构处罚案卷评查、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案卷评查、食品生产监督检查档案评查、特殊食品生产监督检查档案评查和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评价等九项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分为自查自纠、抽查检查和总结整改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自查自纠阶段

    2021年4至5月,第一批执法检查各业务科室根据相应市局业务处室制定的本条线执法检查评分标准开展自查。各业务科室根据本方案要求,对照相关标准,组织开展本条线的自查自纠工作,形成第一批执法检查自查自纠报告,由政策法规科汇总并报送市局。

    2021年9至10月,第二批执法检查各业务科室根据制定相应市局业务处室制定的本条线执法检查评分标准开展自查。各业务科室根据本方案要求,对照相关标准,组织开展本条线的自查自纠工作,形成第二批执法检查自查自纠报告,由政策法规科汇总并报送市局。

    自查自纠报告应当全面涵盖检查内容,既要总结经验做法,又要分析存在问题,切实做到有观点、有事例、有数据、有分析、有对策。

    (二)第二阶段:抽查迎检阶段

    在各业务科室自查自纠基础上,2021年6月、11月,做好迎接市局组织开展的第一批、第二批抽查检查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第三阶段:总结整改阶段

    在自查自纠、抽查检查的基础上,各业务科室做好总结整改工作。检查中若发现存在不履行、违法履行或者不当履行法定职责情形的,将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启动纠错程序。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检查对象要高度重视此次执法检查工作,围绕年度检查内容和检查评分标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政策法规科要牵头协调相关业务科室推进各项检查任务顺利开展,全面总结、深入分析行政执法现状,督促改进不足。

    (二)突出重点,保障履职

    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确定的专项执法检查、执法评议考核、执法案卷评查及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评价等检查方式开展执法检查,是法治工作聚焦法律法规实施、聚焦改革举措落地、聚焦执法行为规范的重要体现,是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和市场监管方式创新的需要。各检查对象要以执法检查为契机找差距、补短板,保障市场监管职责的切实履行。

    (三)客观分析,认真总结

    领导小组成员科室和各检查对象要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执法检查全面总结法律规定和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客观分析、认真研究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找准方向、找好路径、找到抓手,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市场监管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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